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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联系方式写错

购房合同联系方式写错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2-04-11 17:37:04 已帮助19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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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建设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为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对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有关试样和检测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了监督站的智能是什么以及监督站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什么,除了这个之外,还明确了监督站的内设机构以及地址。如果大家对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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