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我在逛街的时候有一位说是什么传媒公司的人把我拦住,说我身材适合拍摄淘宝照片拍摄模特,然后把我带到公司跟我讲了很多说是要叫我和他们公司签了一个推广协议有8800元签约费说以后有厂家需要拍摄衣服,裤子,等的时候叫我,并付我报酬,现在我签了合同,一下来就觉得不对,仔细想了一下,合同上只说全方面的为我挣取拍摄机会,但如果他们一次也不叫我拍摄,那我的签约费就打水漂了,现在我想撤消这个协议,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三章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第三章第八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所欠税款、四、清偿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