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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与赠与撤销

拆迁协议与赠与撤销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3-01 20:08:25 已帮助25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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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 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 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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