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屋拆除之际,分配给个人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已经过期,亦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那么相关人员将会得到相应的赔偿款。
当涉及到农村地区的房屋征收时,补偿费用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那些因临时居住条件而需要搬迁的家庭,还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补贴的。
最后,关于奖励性补偿费,则需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加以确定,并且不能随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