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超范围销售农药的商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应视为未经核准而取得农药经营资格,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制裁与经济惩罚。
具体包括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收缴全部违法所得及使用于违法经营的一切工具和设备,同时还需处以相应额度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至构成犯罪,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