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况下,不行。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之后,虽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限制禁令无法被解除,但是对于其名下财产的查封及冻结,却是可以得到解除的。其次,在执行和解协议正式签订完毕之后,由其中一方当事人将此书面和解协议提交至人民法院,且其他相关当事人均对此表示认可的情形之下,人民法院有权作出裁定,即中断原有的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