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犯罪者被宣告为十年有期徒刑,则其不能够享有缓刑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定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获得缓刑机会,这些条件包括: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被告人有强烈的悔过表现并且不会再次触犯法律。
而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已经超出了法律所允许的缓刑适用范围,因此他们无法享受到缓刑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