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低价法”这一术语所指向的评标办法,主要是针对已经成功完成初步评审与细致评审环节的竞标者,在此过程中,我们并不对他们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财务状况、技术实力、过往业绩以及商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评分。
相反地,我们会严格遵循招标文件中所明确规定的评标标准,对各竞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打分,然后根据最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最后从最高分开始依次推荐前三位的竞标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