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该类买卖合同,应当判定为无效。
因为建筑物建造者并无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违章建筑实际上是在他人土地上所兴建的房屋,因此即使试图通过补办相关建筑许可手续来获取建筑物的所有权,也是无法实现的。
这种做法不仅仅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方面的行政法规,同时也侵犯了他人土地使用权及所有权的正当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