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程款拖欠纠纷方面,可供选择的有效途径共计四大类:
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这些途径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所产生的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涉及财产权益的争议。
然而,若当事人决定采取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双方需自愿接受仲裁;
其次,必须达成明确的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