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合同所导致之违约金赔偿问题,法律规定如下:
当事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商定,当一方向他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按照一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商定通过计算方式确定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如若双方事先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遭受的损失,则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照当事人的申请予以相应增加;
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护当事人权益。
对于那些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的合同,一旦守约方收到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负有延迟履行义务的违约方仍须继续完成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