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伴随某一方当事人离世之后,关于相关协议的有效性持续与否,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对于纯粹以财产利益为核心内容的类型合同(例如常见的买卖与租赁合同等)来说,当中一方参与者不幸身故的话,这并不应当对原有的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然而,对于那些具有强烈人身依附性质的合同项下(以服务合同为例),当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幸离世时,该合同的法律效力便会自动终止。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