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首先,发起人须符合法定人数的规定;
其次,公司必须具备确定的住址以作为经营场所;
第三,股份的发行以及相关筹办事宜都需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四,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则该章程必须经过创立大会的批准;
第五,公司应有自己的名称,并建立起符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的组织架构;
最后,公司还应拥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总股本金额等其他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