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公司经营百科>公司设立百科 >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有哪些,都需要什么证件,有哪些条件等,律图将为您简单介绍。

2022.08.11 232692人阅读
1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查看全文 >>
2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
3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一、什么是股份公司的清算

股份公司的清算,是指股份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为了终结公司现存的各种法律关系和了结公司债务,而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规 定,除因合并、破产而解散外,其他各种方式的解散都必须进行。这是因为合并而解散的公司的权利义务已转移到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故不必清算。公司因破 产而解散,其财产处分的办法须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去处理。公司因破产后不会有剩余财产,因为全部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才叫破产,因此它只是满足债权人的利益, 而不是股东的利益。

二、清算的种类

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不过法定清算受法院监督更为严格。

……

查看全文 >>
4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当公司财务严重困难或有破产危险时,为维护公司的存在和使之振兴复苏,并保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经法院裁定而进行的停业整顿,在法律上叫公司的重整。公司重整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具有申请人资格的为本公司的或者连续6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票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拥有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金额10%以上的债权的公司债权人。

1、重整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文本;

(2)申请重整的原因及根据;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业务状况;

(4)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状况;

(5)关于重整的意见;

(6)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请资格。
    在公司已决定或公布破产、公司已解散、公司已无经营价值、公司未公开财务等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整。
    2、法院在接到公司重整的申请书后,在裁定之前,可先采取以下措施:

(1)冻结公司财产;

(2)限制公司业务;

……

5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在 上述情况下,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通过,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 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查看全文 >>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百科

  • 合伙人

    合伙人

    很多人在创业之初都会采用合伙的方式来进行,因为这样可以分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风险,而合伙企业的参加者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合伙人。那么大家对合伙…

    2022.09.08 185105人阅读
  •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行为人去工商局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公司的资本问题,因此很多人就有疑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呢?这个问题,律…

    2022.09.05 152093人阅读
  •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上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022.09.02 162676人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咨询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年限,是永久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

有限公司法人算什么部门?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个公司的法人,并不隶属于哪一个确切的部门,他相对来说是独立的,能代表公司,是最高的领导层,一般属于董事会,法人一般由出资人或董事会推举选定,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优点是: 1、降低入股投资者的交易费用。 2、能够发挥风险管理优势,使企业增值。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是: 1、企业原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化,原有控股地位的股东可能会因此丧失控股权,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变动。 2、企业的管理权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而变化,没有原设立时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五条 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哪些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有: 1、一般代理:律师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 2、特别授权代理:委托人通过特别授权委托律师对案件的实体问题直接作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代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第六十三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变更后原股东还有责任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变更后原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因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有例外,如果原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在转让股权时没有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则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3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