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信用卡在透支消费后出现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现象,这无疑属于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银行有权依法要求持卡人偿还其所欠本息、逾期利息、滞纳金及超限费等相关款项;
若银行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最终胜诉的话,持卡人亦须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到一定金额而长期拖欠还款,这将有可能构成犯罪,即所谓的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情节轻重,持卡人还需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若逾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则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此外,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将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持卡人未来申请贷款或其他金融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