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私自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和信息网上借贷属于什么行为

私自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和信息网上借贷属于什么行为

私自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和信息网上借贷属于什么行为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024-05-14 15:35:39 已帮助168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私自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和信息网上借贷属于什么行为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贷款活动被归类为合同诈骗罪
这一犯罪行为,主要指的是行为人在签署及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侵占了当事人的财物,且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
罪名的构成要件如下所示:
1.本罪所涉及的客体是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公共与私人的财产所有权;
其所针对的对象则是公共和私人的财产。
2.作为本罪的实施者,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机构。
3.从客观角度来看,本罪的表现形式为在签署、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