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打架而导致住院所涉及到的相关赔偿规定如下:
1.医疗费的赔偿应当以所在地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所产生的医药费、治疗费及住院费等单据为依据进行认定;
2.伙食费的赔偿则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与住院天数相乘来计算;
3.误工费的赔偿则等于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乘以其收入状况;
4.护理费的赔偿则需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5.交通费的赔偿则应根据受害者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