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此项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这场拆迁中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它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进行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详细计算。
二、关于周转补偿费用,此项费用主要是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临时居住房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带来的不便之处。
具体来说,它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档次,并且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三、最后,我们需要提到的是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用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是主动地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需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加以明确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