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伤害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首先,若在道路通行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件,机动车驾驶员务必及时停车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其次,若此次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立即展开救援行动,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同时迅速向当地执勤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再者,如果因为抢救受伤人员而需要改变现场环境,那么机动车驾驶员应该在现场做出明确标记以示提醒;
最后,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之后,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