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到驾驶员肇事逃逸但其情节尚不足以构成刑事责任,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可依法给予十五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然而,若该肇事逃逸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