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所欠之债属夫妻共同经济责任范畴,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之配偶提起诉讼;
然而,债权人无权因此类原因针对债务人的其他家属提出法律诉求。
若所负债务并非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之责,欠债方无法针对任一家属提出法律诉讼,除非该家属曾作为担保人参与其中。
然而,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其家属继承了债务人的财产,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对继承了债务人财产的家属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在继承财产价值的范围内清偿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