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破裂而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房产分配问题之际,各当事人均希望能够争取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在此背景下的离婚诉讼过程当中,人民法院将首先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进行明确界定。
若该房产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其所有权便将归属于相应的所有人;
反之,若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则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最终的归属权。
在这种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因经济原因面临居住困难等困境,人民法院有可能会将房产判予该方,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仍需由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进行综合裁量后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