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所分配的安置房具备房产证书。
因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拆迁户实施的安置补偿,因而所有通过合法的拆迁流程,且经由具有法定权限的开发商兴建而成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员将在未来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尽管相对于普通商品房而言,取得房产证的周期可能会稍显延长。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