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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哪些区别?

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哪些区别?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5 08:29:14 已帮助15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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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哪些区别?
1、新债务人承担责任程度不同:债务加入的第三人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但并不免除原债务人的责任,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债务转让的第三人即债务受让人则应独立对债权人承担全部债务,因债务的合法转让原债务人的责任被免除,债权人只得要求新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
3、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债务加入,指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相连带债务,同时不免除原伟务人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伟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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