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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存在任意解除权吗

居间合同存在任意解除权吗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2024-03-03 07:09:23 已帮助9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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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存在任意解除权吗
居间合同不存在任意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对不定期租赁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第七百八十七条对承揽合同规定了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第八百二十九条对货运合同规定了托运人的任意解除权;第九百三十三条对委托合同规定了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因此,居间合同不存在任意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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