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之法和民法的关系通常如下:合同之法一般包含在民法的范围之内。合同之法民法典生效时被废止,通常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民法一般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