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报废所需填写表格: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携带《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号牌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手续。
3、由车管所开具送车单,将报废车辆送至回收公司。凭回收公司出具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报废手续。辖市(区)车辆可先到本辖区内指定回收单位送车后,凭回收单位出具的回收证明到市车管所办理)。
4、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