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北京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7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5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