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主体是否符合要求,确认行为人是否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分析主观方面,查看行为人是否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故意无事生非。
(三)审查客观行为,看是否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况。
(四)考量客体,判断行为是否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