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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我的房产证办公司有风险吗?

ask****259 广西-来宾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2.21 11:31:43 447人阅读

朋友拿我的房产证办公司有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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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咨询解答:3802条

你好,当然有风险了,建议问清用途,不要随意签字,谢谢。

2020-02-21 12:4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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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交易风险有:

一,因未拿到房产证而面临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

二,因未约定卖方初次领取房产证费用由谁承担而扯皮的风险。

三,因房屋买卖确定的房屋位置与售房人实际获得的房屋位置不一致而被判决合同无效的风险。

四,因卖方无理拒绝配合过户而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

五,因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拆迁房买卖合同而导致合同并未成立的风险。

六,因售房人并无出售房屋资格而导致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风险。建议: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或者要求售房人近亲属作为见证人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3、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初次房产证及房屋过户等相关阶段的费用承担。
4、通过约定违约金或预先留置部分购房款以确保将来合同能顺利履行。合同普通写就行

2020-11-20 11:5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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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70939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西-崇左市 咨询解答:2768条

2020-02-21 12:3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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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一定

2020-02-21 23:05:55 回复

解答如下, 该影响主要体现在当事人的房屋要转让时,对方因为户口挂靠在该房产而有居住权,在其不愿意迁出的前提下,对当事人的房屋过户会有影响。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扩展资料5月7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快,已制定4项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人力资源市场区县一级整合改革和经营分离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基本完成;人力资源市场立法预计将于明年出台。截至末,全国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5万家,从业人员40.7万人,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8058亿元,共为2211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了招聘、培训、咨询、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帮助
1.2亿人次实现就业和流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新增长点。记者从会上获悉,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了放宽外资准入的政策试点。人力资源市场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制定了4项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分别为已经实施的高级人才寻访服务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和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以及即将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国家标准。档案管理出台国家标准将会规范档案服务的内容和流程,推动档案在人才市场更流畅的传递。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会上强调,加快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任务,突出区县一级整合改革和经营分离两个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公共服务整合融合和经营与公共服务的分离,如将对各地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等公共服务内容与人才招聘等经营内容予以分离,改革分离工作将于今年年内基本完成,今年下半年将会针对人力资源整合改革工作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在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方面,人社部将加快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进程。加紧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相关工作,同时着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形成与改革相衔接、与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适应的法律规范体系,发挥好法治的引领作用。各地要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市场管理地方性法规。人力资源市场立法已经纳入重大改革事项,有望于明年出台。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关键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和服务创新。当前,网络信息技术正在对人力资源服务业产生性的影响,要融入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互联网技术融合,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新兴业态发展,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自去年人社部与中组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后,明确了档案保管的公共服务的性质,结束了30多年人事档案收费管理的历史。下一步,人社部还将继续组织开展公共服务收费情况清理检查,会同有关部委,对流动管理服务、人才引进、集体户口管理等服务内容是否为公共服务性质进行界定,凡国家或地方已经明确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凡本地有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做到公开透明;凡没有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一律暂停收费;杜绝捆绑收费,强制收费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
一、帮朋友挂名公司法人有何风险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二、法人的分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2]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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