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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28599条
关于您反映的原用工单位未办理就业登记解除的问题,这种情况确实会给您后续就业带来不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从实务角度来看,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先与原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友好沟通,要求其尽快办理就业登记解除手续,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或书面申请)留存证据。
2.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 必要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需要提醒的是,建议您先确认一下是否确实存在未解除的情况,有时候可能是系统延迟导致的显示问题。如果确实是用人单位故意拖延,建议尽快处理,以免影响您后续的就业或社保缴纳。
2025-07-11 19:50: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