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月中离职社保缴纳一般情况下,单位应为其缴纳当月社保;部分企业按自身规章制度处理,但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依法缴纳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依法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工作至月中,由于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单位有义务为员工参保缴费,通常应缴纳当月社保。然而,实践中有企业按自身制度处理,像规定上半月离职停缴当月社保,下半月离职缴纳。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可违背,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补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若遇到社保缴纳方面的疑问或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有缴纳社保的义务。若员工月中离职,由于劳动关系在离职当月仍存续一段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单位通常需为其缴纳当月社保。
(2)部分企业会依据自身规章制度处理社保缴纳问题,像规定上半月离职停缴当月社保,下半月离职缴纳。然而,这些规定不能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3)若单位未依法为离职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当协商无果时,员工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举报,社保征收机构会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提醒:
员工遇到单位社保缴纳问题,要及时了解自身权益,注意留存工作及劳动关系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单位和劳动者都要依法缴纳社保,若月中离职,正常情况下单位应为其缴纳当月社保。
(二)部分企业按自身规章制度处理,如规定上半月离职停缴、下半月离职缴纳,但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三)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先要求单位补缴,协商不成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举报,让其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劳动合同存续时,单位和员工要依法缴社保。若月中离职,单位一般需为员工缴当月社保,因为劳动关系在时,单位有参保缴费义务。
2.部分企业按自身制度处理,像规定上半月离职停缴当月社保,下半月离职缴纳,但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若单位没依法缴社保,员工可要求补缴,协商不成可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让其责令单位限期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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