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杀人罪,属于激愤杀人。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践中,激愤杀人属于情节较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
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
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
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以你所述,由于被害人存在过错,男方属于激愤杀人,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判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既然有两个字,说明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仅仅知道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还不能对其准确定罪量刑,依据刑法上最基本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依据行为人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来对其准确定罪量刑。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他人实施伤害是故意的,只不过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是没有预料的,是过失的,比如在两人斗殴过程中,拿着器械随手一打,没控制住力度将人打死。这是一种失手的情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是不追求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的。在定罪量刑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是死刑。 如果是行为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或者意料到了,但轻信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也是一种失手。比如家长将婴儿吊在桥边嬉闹,不慎将孩子掉下河,导致其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失手致人死亡的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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