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交罚款,帮你年审
可以的
国家工商总局于2014年2月26日公布了新版营业执照的样式,并定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亮点在于增加了二维码,以后只要扫描二维码,就能够和国家工商总局新建的全国公司信息信用平台的公司基本信息相对照,也就是说能够现场检验营业执照登记信息的真假。同时也说明关于2014年公司的年检验照情况,(平时大家的也称为检照、检证、验证等),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有限职责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等年度报告办法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还无出台,但从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实施办法》来看,变化不是很大,具体如下:年报提交时间和原来年检相同,还是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本年度注册登记的除外,其余的各种公司都要提交年度报告,且不收取任何花费。注册登记的公司能够采取网上提交,也能够到登记注册的分局现场提交纸质的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原来填的年检登记表是相同的,同时注册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最多二年到工商部门加盖二个年度报告戳记。注册公司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处罚也和原来相同,由工商部门列入异常名单,持续3年不提交年度报告的,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在新建的全国公司信息信用平台上公布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种公司营业执照能够延用2年,必须在2015年3月1日前更换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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