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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别人的东西, 偷了他的东西我还能要回来吗

黄* 黑龙江-鸡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4.04 14:23:24 436人阅读

偷了别人的东西, 偷了他的东西我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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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小偷取得物品的方式是非法的,但在面对物品主人时,法律仍会保护小偷的无权占有,只是保护的程度较弱而已,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财产关系的稳定。因此,如果我们采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把东西再偷回来或抢回来的话,也会触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2-04-04 14:24:24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与民事纠纷不同,刑事犯罪中除自诉案件外,只要符合刑法中各条款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是犯罪,不必等权利人主张权利,国家公诉机关会依法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比如盗窃罪,只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偷取家中的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只要公权力机关介入,最后家长不想追究,也会把案子移送到,也会追究的刑事责任。但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已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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