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
专业解答商品房认购书不是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本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专业解答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的订金退还规则复杂:未取得预售许可的认购书无效,开发商应退还;买家违约不签合同,定金没收;卖方违规转售,需双倍返还;如双方按期签正式合同,定金可转作楼款或协商处理。违约情况下,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通常不退还或双倍赔偿。对预售契约内容有争议致签约延迟,卖方退还定金;卖方擅自改动确认条件导致签约失败,需双倍赔偿买方定金。
专业解答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严重问题,开发商违规转售或抵债,购房人依法享有退房权,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若仅因个人喜好改变,且无合理理由,一般难以成功退房,此时解除合同需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商品房认购书不是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本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律师解析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2、标的; 3、合同履行期限,商品房认购书的标的是合同双方就特定的房屋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 4、违约责任;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货币。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律师解析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2、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 3、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律师解析 商品房认购书不是买房合同。 但如果商品房认购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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