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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满期终止后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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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3 · 1533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有补偿分情况。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无需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决定不续订或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应支付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不满半年付半月工资,如工作3年2个月,单位不续订应支付3.5个月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满期终止后有没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满期终止后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导致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出现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订,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满六年不续签咋处理

劳动合同满六年不续签分两种情况处理。

单位不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年则支付六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的,无经济补偿;单位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劳动合同满几个月可以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就应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满期终止后有没有补偿呢?一般来说,符合法定情形时是有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除外,其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而且补偿的标准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那要是涉及到劳动合同满期终止后补偿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更具体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消除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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