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

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2.07.28 · 6563人看过
导读:实践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合同关系而成立。但并存的债务承担与保证性质不同。第三人因加入合同关系而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依连带债务的规定,债权人可径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并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那么并存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如何承担债务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实践中,并存的债务承担往往因第三人以担保债的履行为目的加入合同关系而成立。但并存的债务承担与保证性质不同。第三人因加入合同关系而成为主债务人之一,依连带债务的规定,债权人可径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并存的债务承担以原已存在有效的债务为前提。原来的合同关系虽有可撤销或解除的原因,但在撤销或解除以前,仍可成立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应与承担时的原债务具有同一内容,不得超过原债务的限度。承担后发生的利息及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应一并承担。

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债务的消灭系因第三人的清偿或其他方式(例如抵消)引起时,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可能发生求偿关系。

并存债务承担的方式:

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与免责的债务承担基本相同,但在采取债务人与承担人达成协议的方式时,无须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因债务人并未脱离债的关系,且又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即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债务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对债权人负有通知义务,否则可能对债权人造成不利:承担人向债权人履行时,债权人不明缘由,可能拒绝受领,将构成债权人迟延。

并存债务承担的要件与效力:

(一)并存债务承担的要件

并存的债务承担,在要件构成上大体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相同,因而也包括:

1.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此要件同于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赘述。

2.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在此,与免责的债务承担不同之处在于:若由债权人和承担人直接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则不问债务人的意思,该合同均可生效;若由债务人和承担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则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二)并存债务承担的效力

并存的债务承担后,就被承担部分的债务,承担人和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因此,有关连带债务的规则均可适用于并存的债务承担。唯原债务人的债务和从债务并不转移,从权利(包括第三人提供的担保)也不转移或消灭。

综上,债务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对债权人负有通知义务,否则可能对债权人造成不利:承担人向债权人履行时,债权人不明缘由,可能拒绝受领,将构成债权人迟延。希望以上律图小编带来的知识能够帮助到您。


延伸阅读: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展开全文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更快速 更准确 更全面
更多

债务债权热门文章

  •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5194次阅读2022.07.28
  • 债权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后,这个诉讼的时效是多久呢?债务债权纠纷诉讼时效是从哪天开算起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的知识。
    6239次阅读2022.07.28
  • 第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第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8683次阅读2022.07.28
  •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6、判决生效,执行。
    6179次阅读2022.07.28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属于高利贷的行为,高利贷是违法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358719次阅读2022.06.13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