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单位不给做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1.劳动者在工伤单位不给做伤残鉴定时可自行维护权益。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1年内,劳动者、近亲属或工会组织能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时要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认定工伤后,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
建议劳动者及时关注申请时间,按要求准备齐全材料,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二、工伤单位不做伤残鉴定,员工能自行申请吗
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果单位不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认定为工伤后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准备好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按流程申请即可。
三、单位拒做工伤伤残鉴定,员工可通过哪些法律途径解决
单位拒做工伤伤残鉴定,员工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若单位仍不配合伤残鉴定,员工可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若单位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探讨工伤单位不给做伤残鉴定该怎么办时,其实背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劳动者自行完成了伤残鉴定,单位若对鉴定结果不认可又该如何处理呢?一般而言,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另外,若单位拒绝按照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劳动者又能采取什么措施?此时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在工伤鉴定过程中遇到单位不作为,或是在后续处理上有任何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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