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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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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1 · 2513人看过
导读: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自应签之日起,以劳动者月工资为基数,支付双倍工资。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管理机构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公正判决。
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一、未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法规,应按照双倍工资的标准支付。在用人单位违背相关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需以劳动者每月工资为基数,按照两倍比例向其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故意不执行或拒绝支付这笔款项,您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诉,或者选择前往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起仲裁程序;对于裁决结果不满的情况下,还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人民法院对该行为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裁员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在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若遭受公司裁员待遇,劳动者有权请求赔偿。

当用人单位进行战略性或经济性的裁员时,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具体标准如下所示:

对于从工作之日起至满一年时间范围内结束任期的员工,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相应月份的本人实际收入作为补偿;

而对于超过一年但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按照一年的工龄来计算;

对于超出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则适用按一年计算的标准予以补偿;

倘若是最短六个月以内的任期,则需向员工支付本人工资半个月的额度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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