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办

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7 · 1619人看过
导读:1、协商方式化解纠纷。在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前提条件下,通过搭建友好协商、彼此理解与包容的桥梁,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圆满解决纠纷问题。 2、以调解方式平息纷争。在确保公正、自愿以及合法性的基础之上,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自助达成协议。
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办

一、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办

1、协商方式化解纠纷。

在保证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前提条件下,通过搭建友好协商、彼此理解与包容的桥梁,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以此来圆满解决纠纷问题。

2、以调解方式平息纷争。

在确保公正、自愿以及合法性的基础之上,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自助达成协议,从而和平地解决矛盾纷争。

3、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若以上述两种方式仍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二、拆迁后出现纠纷怎么办

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拆迁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拆迁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拆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