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小产权房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没有法律认可吗

小产权房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没有法律认可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1887人看过
导读:小产权房作为财产权利,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基本属性,在合法范围内可交易。依法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合同仅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
小产权房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没有法律认可吗

一、小产权房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没有法律认可吗

确实如此。

小产权房作为财产权利的一种形式,同样具备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基本属性。

由于其包含了处分权这一重要属性,因此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进行交易的。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依法订立的合同,理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依法订立的合同仅仅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则需另行考虑。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小产权房的买卖有哪些风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买卖会出现的风险

1.法律风险,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

2.政策风险,在购买的是在建小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

3.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目前,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

4.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十条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小产权房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有没有法律认可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房产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产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房产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