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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放进档案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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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30 · 1712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的签订后是否存入人事档案并无硬性规定,取决于各单位操作。但试用期通过的相关资料,雇主通常会存入档案。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本质不同,不能互相替代。签署竞业限制合同需支付补偿金,双方均受约束。如雇主限制档案调动,可寻求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不放进档案会怎么样

一、劳动合同不放进档案会怎么样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后是否应该存入您的人事档案,其实并无硬性规定必须如此。

普遍情况下,在签订完劳动合同之后,雇主通常会给您一份该合同的副本,但是否将其存入您的人事档案中,往往取决于各个单位的具体操作方式。

然而,对于与您的试用期通过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雇主通常是需要将其存入您的人事档案中的。

以下是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

首先,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本质区别,二者所涉及的权益和条款并不完全相同。

因此,我们既不能简单地用保密合同去替代劳动合同,也不能单纯因为有保密协议,就认为其能够替代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当然,如果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那么它确实会对您的利益产生影响。

其次,如果您签署了竞业限制合同,那么雇主要向您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作为乙方的您,也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

尽管竞业限制合同对您和雇主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与其说它与劳动合同关系密切,不如说是对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特殊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

最后,如果雇主限制您的档案调动,那么您有权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不签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不放进档案会怎么样”,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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