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应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同样的,它也可以适用于咱们的环境污染侵权行为,当然,要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需要满足相应的特点的,它也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有什么特点?有什么局限性?下面,就让律图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9529次阅读2022.07.28
-
为了单位利益,实施环境污染行为,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1、经单位决策机构按照决策程序决定的。2、经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决定、同意的。3、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得知单位成员个人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并未加以制止或者及时采取措施,而是予以追认、纵容或者默许的。4、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合同书、公章、印鉴等对外开展活动,并调用单位车辆、船舶、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等实施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
5151次阅读2022.07.28
-
由于噪声污染的声音都是人类活动发出来的,可以找到活动的发出者,并且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严重了影响的人的身心健康,此时是要被认定为污染的。具体的污染来源是排除自然界之外的所有人类活动,能够达到污染标准的都是噪音污染。
86638次阅读2022.07.28
-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针对污染环境罪减轻处罚的对应条例,但是针对所有罪名的减轻处罚是有的,一般是缓刑和减刑,缓刑就是延缓刑罚的执行,减刑就是减免一定年限的刑罚。就拿减刑来说,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良好并且认真接受改造的,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提出减刑的。
5473次阅读2022.07.28
-
举报环境污染有两种渠道:1、看到污染拍照留下证据。2、拨打举报电话。举报时需要向接线员说清楚所举报污染事件的时间、地点(参考物或地抄理坐标、排污情况描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描述周边有哪些生产企业,告知企业名称。
168736次阅读20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