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炜衡(无锡)律师事务所
吴小亮律师多年来致力于离婚、第三者财产返还、恋爱同居析产、继承、遗赠、家族财富规划及企业传承等专精业务的研究与处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最优的法律服务方案。善于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及案件特殊性,为客户设计针对性谈判思路或诉讼策略,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处理拥有其独到的见解与方法,尤为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在无锡乃至江苏各地均有大量成功案例,获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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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一方的不忠行为,会让财产分配变得很复杂。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偏向保护无过错方、未成年人和女性的权益。出轨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时受到损失。但具体的分割比例,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财务状况、家庭贡献等等,并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夫妻婚姻期间,私人财产收益可分为孳息(自然增值)、投资收益和主动增值。投资收益共享,孳息与资产被动增值属个人所有。主动增值视夫妻双方共创,若由外部因素造成被动增值,仍为个人财产。

婚后房产归属关键在于产权登记及出资来源。婚前个人资产购房,无论登记谁名下,均为个人财产;婚前资产购置登记双方名下,转为共有。婚后共同购置的房产,无论产权归属,皆视为夫妻共有。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为单方赠与,登记双方则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全款购房,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无份额标注的双方共同共有。

现行法规将婚前房产视为个人财产,除非有书面协议标明归属。婚后购房、继承或受赠的房产,以及房产证上有双方名字或协商转为共有,均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只分割明确规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处理方式包括协商或法院裁决,优先保障子女、女性和非过错方权益。共同财产的分割强调公平正义,需依法依规评估分配。

婚姻期间,婚前财产的利息和自然增值部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除此外,婚前财产在婚姻有效期内产生的所有收益,不论其形式,均被法律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