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咨询该律师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吸收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吸收,兼并企业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目标企业则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而存在。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企业合并与重组二者的区别在于资产重组后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只是进行重新划分和组合,还属于原企业,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而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资产和负责都转让给合并企业了,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公司并购和重组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一样,企业的并购其实是兼并和收购的意思,对于公司来说,并购其实就是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但如果是企业重组的话,那么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相较于之前都全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两者都是为了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