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提供什么资料
时间:2025.02.25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052人
律师解析:
申请办理
股权出质登记提供的资料有: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
出资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
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
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
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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