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宣判分当庭和定期两种。
当庭宣判的,五日内送达
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判决书。
2.作为案件
当事人,法院会按法定程序送达。
送达方式有多种,可直接送本人,本人不在可让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
3.若当事人或代收人拒收,可留置送达。
也能邮寄送达,以回执收件日期算送达日期。
4.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情况,可公告送达,公告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决定定期宣判。宣判当日,法官将判决书交给小朱,小朱却拒绝接收。与此同时,小李在宣判前外出旅游,下落不明。这使得判决书的送达出现了争议,法院该如何合法有效地将判决书送达给两人成了问题。
案情分析:1、对于拒绝接收判决书的小朱,根据法律规定,当当事人或代收人拒绝接收时,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以完成对小朱的送达程序。
2、对于下落不明的小李,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已将判决书送达给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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