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证据调查精选解答 > 举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举证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时间:2025.07.22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965人
律师解析:
1.一审普通程序:
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与应诉通知书次日起算。
2.一审简易程序
举证期限可由当事人协商经法院认可,也可由法院指定,一般从法院送达受理案件、应诉等法律文书时起算。
3.二审程序
当事人提供新证据,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从送达上诉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起算。
4.发回重审案件:
法院可酌情确定举证期限起算点。

案情回顾:

小朱起诉小李的案件进入一审普通程序,法院指定了举证期限。小朱认为举证期限应从其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当日起算,小李则认为应从次日起算,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另外,小静诉小胡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小静主张按协商并经法院认可的期限从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起算举证期限,小胡却不认同。还有小丽上诉的二审案件,对于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起算点,小丽和对方当事人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在一审普通程序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应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所以小朱与小李的案件中应从次日起算。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举证期限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也可由法院指定,通常自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起算,因此小静和小胡案件应按此规定执行。
3、二审程序中,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自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上诉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时起算,小丽上诉的案件应遵循该规则。发回重审案件,法院可酌情确定举证期限起算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在论述以及确认举证期限起始日期的问题时,我们应把重点放在答辩期的结束时刻(无论是在简易程序中还是在普通程序下,这个时间被默认设定为十五个自然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更多>>
  • 在确定举证期限的起始点时,我们应该从答辩期结束之日(无论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此日期默认定为15天)开始进行计数。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