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若对法院的回避复议决定不服,没有直接的进一步
救济途径,此决定是终局的。
2.回避申请及复议是保障公正审判的重要
司法程序,法院会严格审查,依法定情形判断。
3.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复议需提供充分合理理由与
证据。
4.虽不能再复议或上诉,但发现
审判人员应回避未回避等情况,可在上诉、再审程序中提出纠正。
案情回顾:小何
起诉小李的案件中,小何认为主审法官小胡与小李存在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便向法院提出小胡回避的申请。法院审查后驳回申请,小何又申请复议,法院经复议维持原决定。小何对该复议决定不服,认为法院未充分考虑相关情况,但不知如何进一步维权。
案情分析:1、法院作出的回避复议决定是终局性的,当事人对其不服并无进一步直接救济途径。不过回避申请及复议是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重要程序,法院会严格审查,依据法定情形判断是否存在回避事由。
2、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和复议时需提供充分合理理由及证据。若小何后续发现审判人员小胡确实存在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可在上诉程序、再审程序中提出,以纠正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审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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